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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/2/2008

    6124的会计准则解读

    6124的会计准则解读 

    最近在辛苦的学会计,很是劳累。不过我是个越忙越不显的人,以至于很多人都说我总是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。其实我内心还是诚惶诚恐的,毕竟抓紧时间学习才是正经事。有个朋友,经济法硕士,年岁和我相仿,很好奇的问我:“为什么要学会计呢?”我无语。如果人能死而复生,我一定先死段时间再活过来……

    我真想反问她,难道不懂财会、金融,只要去背背法条就可以成为“经济”法硕士?但我没问她,我不是杠头,不爱抬杠。

    我家的邻居小妹在大二分专业的时候来“请教”我选什么专业好,她准备选“人力”。我用婉转的口气和直接的结论告诉她,“人力”的前景不好。不过她最后还是选了“人力”。

    不幸的是,我和邻居小妹所在学校的老师聊天时,人家直言不讳的说,她们学校的“人力”确实不行。哦,我忘了,现在已经不是“她们学校”了,而是我们学校了。一不小心混成校友了。

     

    说正题。

    2006年新会计准则作了很多重大修改,其中一条就是打着“与国际接轨”的旗号把“债务重组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了,而不再计入资产。

    但凡有点财务知识的人,都会明白这有多么可怕,特别是在中国。

  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CFO论坛,居然从这一新的会计准则中找出了股指之所以被推高到6124的部分原因。

    所谓“债务重组”,举个例子来说吧。

    A公司拖欠BCD等债权人各10亿元人民币债务,账面净资产就剩5亿元了。债务到期还不上了,马上就要破产。这种情况下,A公司反而最轻松,大不了倒闭。倒是BCD等债权人最紧张。A公司一破产,就以它的现有资产为限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,能还多少是多少,还不上拉倒。这个“以现有资产为限”就是所谓的“有限责任”,也就是意味着股东和公司的责任泾渭分明、基本上是分开的。

    于是乎BCD想了:“咱们还是别逼死A了,对咱们也没任何好处。咱们和它商量商量吧。”于是乎双方达成协议,BCD各免除A公司5亿元债务,即只索要剩余的5亿元,同时把借款期限延长两年。希望A公司能起死回生,将来知恩图报赶快还钱,总比让它破产要好得多。

    这就是“债务重组”的基本原理。

    按照新会计准则,这免除的15亿元应被计入利润,一下子一家频临破产的公司就变出了巨额利润。您说可怕不可怕?若再换作圈钱不眨眼、吃人不吐骨头的上市公司,那就更是害死人。

    2007年的第一绩优股,浪莎集团,每股收益高达4.22元,全拜“资产重组”所赐。剔除这笔近乎于“捐赠”的资金,今年上半年,浪莎每股收益只有可怜的0.18元。浪莎的股价从7.18元扶摇直上,一直冲高到85元。利润是每股0.18元的时候,它的股价也就值7.18元;当利润被“合法”而不合理的计为每股4.22元的时候,股价涨到85元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。

   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。这就好像一个得了恶性肿瘤的人,虽然切除了肿瘤,但是并不代表他就已经健康了。一般情况下,他自身的各项功能还是没有恢复的。所以我们得区分良性和恶性,不能一概而论。

    当然,这只是股指高企的“部分原因”,但是对于不明就里的我们自然是个美丽的陷阱。

    然而问题是,为什么在会计准则修改时、股价飞涨时没有质疑声音呢?到如今,股市砸在地板上了,都砸出坑了,才有人来指出问题、才有人来调查研究。大概只有现在站出来说话,才不至于得罪人吧;或者是只有到了现在才被允许说话。

     

    回来说闲话。

    很多人问我:“你以前学法律的,又学过会计,上班的保险公司也算是金融企业了,你又在读金融,为什么不参与股市呢?”

    我说:“我连基金都不买。07年我就没买过。”

    不懂的东西,我不碰。就好像打麻将,要是连规则都不懂,就更别谈看穿人家的老千了。金融远胜牌局!